說明: 一、依據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」辦理。 二、依據「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『服務學習』採計規定」第五點規定,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採計,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: (一)上學期:當年度8月1日起至隔年度1月31日止。 (二)下學期:當年度2月1日起至當年度7月31日止。 三、請貴校導師務必於期限內登錄學生所完成之服務學習時數: (一)107學年度第1學期補登錄開放時程:自108年2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止。 (二)107學年度第2學期登錄時程:1、登錄開放時程:自108年2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。 2、補登錄開放時程:自108年9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