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教職員應遵守兼職相關規定,未經報准不得在外兼職、兼課。
如有任何教職員權利義務等人事業務相關問題,歡迎洽詢人事室。
1090219更新:
修正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,除第10點第2項及第14點第2項自109年5月15日生效外
,其餘規定自同年2月13日起生效。
1090312更新:
(一)修正「違反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認定標準、懲處原則及參考標準」及「新北市政府人員涉有『違
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認定標準表』所列違法態樣之懲處原則」
(二)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
1090518更新
「銓敘法規釋例彙編」(民國 106年12月版)所收錄之公務員服務法部分解釋,基於相
關法規已有明文、原解釋已無適用情形,或銓敘部原見解根據權責機關解釋有所變更等由,銓敘部
令附表所列解釋,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(一)銓敘部109年5月5日部法一字第10949292982號函
(二)銓敘部109年5月5日部法一字第10949292981號令
(三)109年5月5日部法一字第10949292981號令附表
(四)銓敘部就服務法相關解釋停止適用一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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